实验室资质认定 一、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的缩写。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性质是什么? 实验室资质认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实验室资质认定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实验室资质认定”,于是“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法规规定,经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五、实验室资质认定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实验室资质认定”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六、实验室资质认定与实验室国家认可有何区别? 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资质、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七、实验室资质认定如何分级?如何组织实施? 实验室资质认定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实验室资质认定办公室(计量处)承办。不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的检测机构资格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八、实验室资质认定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目前实验室资质认定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九、目前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覆盖了哪些领域? 我国已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已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电子、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安全防护、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形成了比较齐全的检测门类。 十、对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如何进行? 对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是严格按照省或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向省或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办公室提交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评审准则,由省或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办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æ为什么要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 æ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评审依据是什么?
实验室资质认定知识问答 问: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问: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答:应提交以下材料: 问:实验室资质认定过程具体分为几个阶段?
计量标准考核办理 一、办理部门 二、办理职责 三、办理依据 四、办理范围 五、办理条件 六、办理程序(见办理程序示意图)
|
www.iqmyn.com ( 滇ICP备16009217号-1 )
GMT+8, 2022-5-18 17:10 , Processed in 0.07437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